2016年11月19日13:28 来源:吉林日报
韩福春,男,1965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省粮油信息中心主任,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站长,省粮食局副局长。现任吉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名为市(州)政府正职候选人。
郭灵计,男,1968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世界政党研究室主任、理论研究室主任、副巡视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现任延边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长春市委常委。
吕锋,男,1963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政委、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纪委副书记,四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四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现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拟提名为长春市副市长人选。
盛美军,男,1971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现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于海波,男,1968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举报中心主任兼干部监督处副处长。现任吉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举报中心)处长。拟任市(州)党委常委。
贾树城,男,1966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松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维稳处副处长,省委政法委综合治理指导处(维稳处)副处长,省委政法委正处长级秘书,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政委。现任吉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娄少华,女,1972年8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发展和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徐亮,男,1974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省建设厅行业发展处副处长、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副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城乡规划处处长。现任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张天华,男,196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省青少年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共青团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青农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省中小企业发展局技术创新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主任、军民结合推进处处长。现任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应急处处长兼军民结合推进处处长。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邓健,女,1974年9月生,汉族,民革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税务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吉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吉林财经大学亚泰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刘吉山,男,1967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省四方坨子检察院检察长。现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拟提名为市(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李光辉,男,1967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助理调研员,省委政法委助理调研员,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处副处长、调研员。现任吉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外工作处处长。拟任吉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际,男,1960年8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委统战部二处处长。现任吉林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拟任吉林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志刚,男,1960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省纪委、监察厅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助理检查员、助理监察员,省纪委、监察厅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检查员、监察员,省监察厅驻省粮食局监察室主任。现任吉林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拟任吉林省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王忠华,女,1960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省计生委法规处副处长,省人口和计生委人事监察处副处长,省监察厅驻省人口和计生委监察室主任。现任吉林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拟任吉林省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王少然,男,1964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委《吉林通讯》编辑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吉林省委办公厅党刊室主任。拟任吉林省纪委驻吉林日报社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吉林日报社党组成员。
高青岩,男,1965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审计室主任。现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处处长。拟任吉林省纪委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
尹中白,男,1963年8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副处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财务处处长、人事处调研员。现任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处长。拟任吉林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水利厅党组成员。
钱庆山,男,1965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正处级政务秘书。现任吉林省政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吉林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商务厅党组成员。
程体义,男,1965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吉林日报社《城市晚报》副总编、《城市晚报》常务副总编辑、《城市晚报》社社长兼总编辑。现任吉林日报社社委委员、人事处处长。拟任吉林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文化厅党组成员。
程柯,男,1960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科技处处长,省商务厅人事教育处处长。现任吉林省商务厅副巡视员。拟任吉林省纪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审计厅党组成员。
陈凤君,女,1961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高校工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省教育厅办公室调研员,省高校纪工委调研员。现任吉林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拟任吉林省纪委驻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委员。
张广辉,男,1960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白山市物资总会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白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抚松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抚松县委副书记,白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现任白山市政府秘书长。拟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党工委委员。
刘日昊,女,1966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发展计划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稽察组组长。现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拟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张辉,男,1962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处副处长、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吉林省林业厅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拟任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试用期一年),省林业厅党组成员。
高玉红,女,1968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审计厅法制处副处长、财政审计处副处长、科技教育审计处处长。现任吉林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处长。拟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闫树凯,男,1964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政务联络处副处长、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财务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吉林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经济联络处处长。拟任吉林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姜海涛,男,1965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助理调研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吉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拟任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晓东,男,1965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兼教学水平评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教务处处长兼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教学评估中心主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现任长春工程学院副院长。拟任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院长。
李廷吉,男,1964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人事处处长、党委副书记,吉林工商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总务长。现任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任长春大学纪委书记。
许铁,男,1962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省委办公厅保卫处副处长、保卫处处长、车辆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吉林省委办公厅行政处处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拟任吉林警察学院副院长。
林哲浩,男,1963年2月生,朝鲜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延边大学地理系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副处级)、地理系主任、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延边州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延边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现任延边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拟任延边大学副校长。
卢林,男,1961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省教委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省高校工委群工部)处长(部长)。拟任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韩福春等33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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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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