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雪荣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肖伏清同志为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本次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6人,因病因事请假3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刚,副主任何东英、袁金鹏、吴美景、梅咏成,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段高敏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万义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新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倪贵武、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安丽同志辞去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宣读了关于提名肖伏清同志为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议案,肖伏清同志作拟任职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肖伏清同志为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刘雪荣说,肖伏清同志既有长期的基层工作经历,又在省委机关经受了历练,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我们相信,肖伏清同志一定会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团结带领市政府领导班子,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全市人民办实事、谋福祉,政府工作一定会在现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履行职责,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黄冈各方面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成绩!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肖伏清向宪法庄严宣誓。(汪秀玲)
肖伏清同志简历
肖伏清,男,1961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汉川人,在职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助理研究员,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云梦县曾店公社干部,曾店区团委副书记、书记,区委宣传委员;
1985年11月任云梦县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0年1月任云梦县清明河乡党委书记;
1991年1月任共青团孝感地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3年12月任孝感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年1月任大悟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1997年1月任广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7月任随州市政府筹备组副组长,同年11月任随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00年7月至2002年2月兼任广水市委副书记、广水市政府市长;
2005年12月任随州市委常委;
2006年1月任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8年9月任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年1月任随州市政协主席
(其间,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省委巡视组组长库人员);
2015年3月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
2016年6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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