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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从思想教育、选人用人、容错纠错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 激励干部新时代勇担当

2018年12月03日10:1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激励干部新时代勇担当

近日,湖南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和新时代事业发展需要,从思想教育、选人用人、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激励鼓励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着力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凝聚力量。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筑牢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信念根基。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好。深化党性教育,充分运用省内丰富的红色资源,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考察,深化拓展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考察工作,出台政治建设考察操作办法,在重大任务与具体工作中考准考实干部,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维度”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以政治建设考察推动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坚持事业为上,鲜明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突出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做好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避免扎堆检查和考核;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强化分类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对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不同岗位的干部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探索运用蹲点调研、实地走访、家访等方式,全方位、近距离考察了解干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每年由省委、省政府根据市州、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若干个专项工作对先进的予以通报表扬,依据绩效评估结果按规定发放奖金,奖金分配方案体现奖优奖勤,适当提高标准、拉开差距,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晋职晋级时优先考虑。大胆选拔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在“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推进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那些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遇挫折失败、受到非议的干部,要全面历史辩证看待,公平公正对待,确实表现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突出的干部,可打破隐形台阶提拔使用到关键岗位,特别优秀的可以直接选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打破层级限制,省级层面直接掌握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县处级、乡科级干部人选,重点关注、跟踪培养、适时使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把干部担当列入选人用人巡视巡察和检查的重要内容,让担当有为者有位,让消极无为者失位。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工作问责机制。准确把握问责标准程序,健全完善干部申诉制度,防止出现问责主体随意化、问责范围扩大化、处理处分不恰当等问题。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坚持“谁负责问责、谁考虑容错”,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同步考虑容错纠错的条件和情形。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建立举报线索快速核查和综合研判机制,对经调查核实确属诽谤、诬告陷害的,受理举报、信访的机关(部门)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情况、消除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依法依规依纪打击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等行为。 (通讯员 湘组)

(责编:王珂园、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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