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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17年05月26日09:58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责编:黄瑾、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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