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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出台党政干部选拔使用办法

宋志明

2016年08月05日14:12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汉中出台党政干部选拔使用办法

●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提拔

●每年评10名优秀镇党委书记,可优先提拔

8月2日,汉中市委出台《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从5个方面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拔,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汉中追赶超越、绿色循环、转型升级,使党政干部选拔使用有了新导向。

据了解,汉中市委出台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除对各单位综合考评获得优秀者予以奖励外,对党政干部个人提拔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政策包括:对基层乡镇干部,结合每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经济发展监测考评和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党的建设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每年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可优先提拔使用;党政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提拔使用;党政正职在其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可提拔使用;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和市级部门,所在单位的党政干部在选拔使用上给予倾斜;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或单项工作经验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推广的党政干部,可优先提拔使用;对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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