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苏泽泉为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洪剑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三、任命:
唐胜春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远阔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悍东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礼维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玲梅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
吴礼维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远阔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悍东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唐胜春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
胡文利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克斌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顾震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潘晓晖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羽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黑广彬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建平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善林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左斌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费维金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严滔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郝龙贵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六、免去:
安保红的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